药物配伍禁忌

besoo2020-01-13  177

导读:丹参及含丹参的中成药不宜与士的宁、麻黄碱、山梗菜碱、维生素B1、维生素B2合用,因为丹参的水溶性成分能与这些药物结合产生沉淀,降低疗效。    丹参及含丹参的中成药不宜与抗酸药同服,它可与抗酸药中的金属离子结合成络合物,从而降低丹参的生物利…

药物配伍禁忌

丹参及含丹参的中成药不宜与士的宁、麻黄碱、山梗菜碱、维生素B1、维生素B2合用,因为丹参的水溶性成分能与这些药物结合产生沉淀,降低疗效。
  
  丹参及含丹参的中成药不宜与抗酸药同服,它可与抗酸药中的金属离子结合成络合物,从而降低丹参的生物利用度,影响疗效。
  
  含朱砂的中成药如朱砂安神丸、紫雪丹、七厘散不宜与西药溴化物、碘化物合用,它们化合后可生成具有毒性的溴化汞或碘化汞沉淀,引起赤痢样大便,导致药源性肠炎。
  
  含鞣质的大黄与红霉素、阿托品、利血平、胃舒平、硫酸亚铁及洋地黄类、维生素类、酶制剂合用时,可产生鞣酸盐沉淀而降低疗效。
  
  中药川乌、草乌、附子以及含有这类药物和生物碱的中成药,如小活络丹、三七片、元胡止痛片、黄连素等与氨基糖甙类药物合用,可增强其对听神经的毒性。
  
  解热止痛药与朱砂、巴豆等中药合用,可致消化道出血及穿孔。
  
  抗癫痫药与苍耳子、雷公藤合用可加重肝脏损害。
  
  麻黄与呋喃唑酮、优降糖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时服用,会使去甲肾上腺素、神经末梢递质增加释放,导致血压骤升,甚至出现高血压危险。
  
  鹿茸、何首乌、甘草及含有糖皮质激素样物质的中成药有升高血糖的作用,它们不能与降糖药同服;茵陈有拮抗氯霉素作用;庆大霉素、红霉素可抑制穿心莲促白细胞吞噬功能。
  
  中、西药物不合理应用会带来一定的危险性,因此在服药期不要随意加服药物种类,能单用西药或中药治愈的疾病,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中、西药物结合,以减少不合理的中西药物配伍引起的不良反应。
  
  《大众医学》
  
  中、西药物配伍禁忌
  
  丹参及含丹参的中成药不宜与士的宁、麻黄碱、山梗菜碱、维生素B1、维生素B2合用,因为丹参的水溶性成分能与这些药物结合产生沉淀,降低疗效。
  
  丹参及含丹参的中成药不宜与抗酸药同服,它可与抗酸药中的金属离子结合成络合物,从而降低丹参的生物利用度,影响疗效。
  
  含朱砂的中成药如朱砂安神丸、紫雪丹、七厘散不宜与西药溴化物、碘化物合用,它们化合后可生成具有毒性的溴化汞或碘化汞沉淀,引起赤痢样大便,导致药源性肠炎。
  
  含鞣质的大黄与红霉素、阿托品、利血平、胃舒平、硫酸亚铁及洋地黄类、维生素类、酶制剂合用时,可产生鞣酸盐沉淀而降低疗效。
  
  中药川乌、草乌、附子以及含有这类药物和生物碱的中成药,如小活络丹、三七片、元胡止痛片、黄连素等与氨基糖甙类药物合用,可增强其对听神经的毒性。
  
  解热止痛药与朱砂、巴豆等中药合用,可致消化道出血及穿孔。
  
  抗癫痫药与苍耳子、雷公藤合用可加重肝脏损害。
  
  麻黄与呋喃唑酮、优降糖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时服用,会使去甲肾上腺素、神经末梢递质增加释放,导致血压骤升,甚至出现高血压危险。
  
  鹿茸、何首乌、甘草及含有糖皮质激素样物质的中成药有升高血糖的作用,它们不能与降糖药同服;茵陈有拮抗氯霉素作用;庆大霉素、红霉素可抑制穿心莲促白细胞吞噬功能。
  
  中、西药物不合理应用会带来一定的危险性,因此在服药期不要随意加服药物种类,能单用西药或中药治愈的疾病,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中、西药物结合,以减少不合理的中西药物配伍引起的不良反应。

临床常见的药物配伍禁忌和配伍表

  当应用一种药物疗效不佳时,就需要选择其他的药物进行合理的配伍。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配伍都是合理的,有些配伍使药物的治疗作用减弱,导致治疗失败;有些配伍使副作用或毒性增强,引起严重不良反应;还有些配伍使治疗作用过度增强,超出了机体所能耐受的能力,也可引起不良反应,乃至危害病人等。这些配伍均属配伍禁忌。
临床上常见的配伍禁忌
  1.β-内酰胺类药物与丙磺舒合用,可使前者在肾小管的分泌减少、血药浓度增加、作用时间延长。因此,二者合用时,应注意减少前者的用药剂量。
  2.β-内酰胺类药物不可与酸性或碱性药物配伍。如:氨基糖苷类、氨基酸、红霉素类、林可霉素类、维生素C、碳酸氢钠、氨茶碱、谷氨酸钠等。因此,输液时只能用生理盐水溶解药物,不能用葡萄糖注射液溶解。
  3.氟氯西林勿与血液、血浆、水解蛋白及脂肪乳配伍。其他β-内酰胺类药物也应注意。   4.头孢菌素类(特别是第一代头孢菌素)不可与高效利尿药(如速尿)联合应用,防止发生严重的肾损害。青霉素类中的美西林也不可与其配伍。
  5.头孢西丁钠与多数头孢菌素均有拮抗作用,配伍应用可致抗菌疗效减弱。与氨曲南配伍,在体内外均起拮抗作用,与萘夫西林、氯唑西林、红霉素、万古霉素等,在药效方面不起相互干扰作用。
  6.氨基糖苷类药物不宜与具有耳毒性(如红霉素等)和肾毒性(如强效利尿药、头孢菌素类、右旋糖苷类、藻酸钠等)的药物配伍,也不宜与肌肉松弛药或具有此作用的药物(如地西泮等)配伍,防止毒性加强。本类药物之间也不可相互配伍。
  7.大环内酯类药物可抑制茶碱的正常代谢。两者联合应用,可致茶碱血浓度的异常升高而致中毒,甚至死亡,因此联合应用时应进行监测茶碱的血浓度,以防意外。此外,本类药物对酸不稳定,因此,在5%-10%葡萄糖输液500ml中,添加维生素C注射液(含抗坏血酸钠1g)或5%碳酸氢钠注射液0.5ml使pH升高到6左右,再加红霉素乳糖酸盐,则有助稳定。另外,β-内酰胺类药物与本类药物配伍,可发生降效作用;与口服避孕药合用,也可使之降效(因本类药物可阻挠性激素类的肠肝循环)。克拉霉素可使地高辛、茶碱、口服抗凝血药、麦角胺或二氢麦角胺、三唑仑均显示更强的作用,对卡马西平、环胞霉素、己巴比妥、苯妥英钠等也可有类似的阻滞代谢而使作用加强。本类药物与β-内酰胺类药物配伍,一般认为可发生降效作用。此外,氟喹诺酮类也可抑制茶碱的代谢。
  8.去甲万古霉素与许多药物可产生沉淀反应,因此含本品的输液中不得添加其他药物。克林霉素不宜加入组成复杂的输液中,以免发生配伍禁忌;此外,本类药物与红霉素有拮抗作用,不可联合应用。磷霉素与一些金属盐可生成不溶性沉淀,勿与钙、镁等盐相配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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